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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
12
05

Google封印台灣「政治廣告」,為何卻說找YouTuber合作不受限? [轉自數位時代]

關鍵字:網路行銷

什麼是「政治廣告」?政治人物找YouTuber拍影片算不算?

那麼,到底什麼才是Google眼中的「政治廣告」?

Google台灣政府事務及公共政策資深協理陳幼臻解釋,Google在台灣的規範,是跟著中選會(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)來擬定, 如果任何廣告有出現「政黨」、「候選人名字」、「號次」,或是候「選人肖像」,則會被判定為政治廣告。

Google台灣目前已針對政治廣告成立一個小團隊,在廣告主下廣告時,會先通過AI判別是否為政治廣告,但當機器無法給出結論時,廣告審查員則會進行人工的「雙重審核」。但談起若政治人物在YouTube上,找YouTuber一起合拍影片,算不算是政治廣告的範疇?陳幼臻給出明確答案:不算。

 

從前幾年先掀起一股政治人物找上YouTuber跨界拍片的風潮。今年蔡英文總統就找了大批網紅合作,包括蔡阿嘎在內。Google表示這是屬於創作者的「內容創作」,而非廣告範疇。

蔡阿嘎YouTube

「我們不接政治廣告,是不希望有政治人物利用Google這個平台獲利,Google也不接受這樣的生意,但 YouTuber的影片是屬於『內容創作』,YouTuber即使有收政治人物的業配費,但錢並不是交給Google,而是候選人跟創作者之間的交易。 」

她解釋,就像是選舉時,政治人物常常會有線下的造勢活動,邀請別人來幫忙站台,在YouTube上也是一樣的道理,創作者幫他喜歡的候選人站台,政治人物也可以在任何平台,包括Facebook、Instagram找網紅合作。

在YouTube被禁止的,是像影片中跳出的廣告影片,或是廣告Banner這類的廣告欄位。

在YouTube的說明頁面中,明確告知消費者YouTube的廣告格式有哪一些。

YouTube

「當然,若覺得創作者的內容不妥,他們被檢舉、違反了社群平台守則,Google會看內容是否屬實,並相對應採取行動。」

 

在今年第二季,在YouTube社群規範下,光是透過AI已經下架780萬支影片;移除頻道總數達400萬。

唐子晴攝影

禁止廣告不是萬靈丹,培養用戶判斷真偽的能力才是上策

「不實訊息(問題)是沒有萬靈丹的,並不是平台發一個程式就能解決的,我們希望是多管齊下的方式來做,廣告只是其中的一環,」除了廣告,針對Google的搜尋結果、Google新聞,都是至關乎訊息重要的來源。

陳幼臻反覆強調,Google作為一個平台,並沒有辦法直接判斷訊息的真偽,而除了優化自家的產品,最好的方法是和媒體、第三方平台構建生態系,讓用戶能做出自己最好的判斷,因此,當務之急是讓使用者有更多「判斷依據」。

Google已經開始和各種新聞查核組織合作,包括政府的「台灣事實查核中心」、以及民間組織「MyGoPen」和「Cofacts真的假的」。未來在Google搜尋問題時,只要是「MyGoPen」和「台灣事實查核中心」查核過的新聞,在搜尋結果上都會被標示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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